主题
线性遗产的价值保护、利用与传承
引言人
周小凤
嘉宾
王韶菡、徐袅、韩全
时间 地点
2021年12月26日 山水客厅
参与人员
【线下】
王思渝、李光涵、张力生、解立、段牛斗、
朴俐娜、杜林东、王韶菡、韩全、孙小鹏
【线上】
周小凤、孙静、燕海鸣、傅舒兰、沈睿文、
徐袅、周觅、刘韵潇、王少琛
所有人员简介详见文末
▼
摘要
沙龙主要围绕线性遗产的定义、意义、实践等问题展开。引言人与嘉宾分别以长城、丝绸之路、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大运河四个案例切入,讨论线性遗产定义、价值阐释、旅游利用、保护管理等问题。认为:长城线性遗产价值的传播与传承需要建立统一的整体价值认知框架;实现丝绸之路遗产的跨国协调管理、文化合作,需从跨文化主义的视角,重新发掘相关国家间的文化共性开始;圣地亚哥朝圣之路的旅游利用以平衡真实性与商业化关系、文化符号运用与文化景观再造、仪式创新、社区参与为核心特点;大运河在文化旅游塑造上存在遗产阐释话语权不平等问题。随后,展开关于线性遗产宏大概念与具体实践矛盾问题及其应对策略、跨境特点与国际局势关系、协调管理机制问题及改进可能性、概念建构及价值阐释中对地方性文化忽略弱化等问题的讨论。
关键词
整体;价值;概念;保护;
利用;话语;官方;非官方
【讨论】
线性遗产的实践与协调管理机制
线性遗产与旅游的关系
线性遗产的概念建构与阐释
【引言】
线性遗产与中国长城的价值传承
丝绸之路的遗产价值理解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的旅游利用
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
▲
线性遗产与中国长城的价值传承
周小凤:
● 为什么要讨论线性遗产价值的保护、利用与传承
▲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演变
来源:周小凤绘制
1、文化遗产大尺度、跨区域的“线性整体保护”趋势。
从世界遗产层面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从1972年开始的纪念物、遗址与建筑群向历史中心与历史区域、文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系列遗产、跨境遗产等多种新类型转变,保护范围也从强调单体的物质性保护转向本体与周边环境的保护、文化与自然价值的保护、有形与无形文化的保护及区域性的整体保护。另一方面,通过越来越多大尺度、跨区域文化遗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可以看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动态化、整体化的趋势。从国家遗产层面来看,美国的遗产廊道、英国的国家步道和日本的历史文化步道及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遗产保护实践,也可看出以线路的形式串联多样的生态与文化形成独特的整体的区域性线型文化遗产保护方法越来越受重视。
▲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演变
来源:周小凤绘制
2、遗产利用的线性融合发展模式具有带动遗产保护、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综合效应。
我们可以通过法国和欧洲不同类型旅游线路的开发历史看出,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阿尔萨斯葡萄酒之路的开发,到80、90年代衍生出关于其他食品、人物主题的步行与自驾旅游线路。特别是80年代启动的欧洲文化线路项目,极大促进了欧洲文化一体化和增强了欧洲公民的文化认同,到今日已形成关于宗教遗产、艺术和建筑、历史与文物、景观和手工艺、工业和科学遗产五个主题的45条文化线路。除了开发以步道、自驾为主要交通方式的旅游路线,欧洲还开发了骑行路线。如法国卢瓦河骑行之路串联了整个世界文化遗产:卢瓦尔河城堡群。近年来,伴随中央全域旅游理念的提出,长城沿线地区也纷纷推出诸如建设长城旅游公路、长城旅游板块、长城文化带等文旅融合新举措。目前涵盖长城15个省市区域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是成为当下与未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模式。
▲ 世界与中国权威遗产话语视角下的遗产价值认知演变
来源:周小凤绘制
3、遗产价值的完整传承需要线性遗产理念的践行。
在国际层面,遗产价值传承的内容已经从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转向地方层面的文化意义,如今又强调整个遗产系统的整体价值。在中国的权威遗产话语中,虽然遗产价值内涵认知尚未转向遗产系统的整体价值,但是从遗产实践的整体走向可以看出,遗产价值完整、真实地传承才是遗产保护利用的根本动机。例如2019年《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展示与传承长城遗产价值是新时期长城保护利用工作的核心目标。2021年《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展示长城“整体形象”的基本工作原则,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打造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所以,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新背景下,长城遗产工作使命不仅仅是促进中国文旅的深度融合、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与国家认同、促进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使命是真实、准确地传播、传承长城的整体价值。
综上,当前展开线性遗产的价值保护、利用与传承的意义在于:(1)线性遗产符合国内外大尺度、跨区域型文化遗产保护主流趋势;(2)线性遗产是一种通过保护线、整合区、跨产业融合与跨文化交流的可持续利用模式,有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3)线性遗产能够响应当前与未来遗产的整体价值传承诉求。
● 什么是线性遗产
线性遗产概念是国内学者基于美国“遗产廊道”概念与ICOMOS“文化线路”念提出的本土概念。最早由单霁翔提出,“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往往出于人类的特定目的而形成一条重要的纽带,将一些原本不关联的城镇或村庄串联起来,构成链状的文化遗存状态,真实再现了历史上人类活动的移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交流互动,并赋予作为重要文化遗产载体的人文意义和文化内涵”[1]。继之,国内学者将线性遗产概念应用到大尺度、跨区域文化遗产研究与实践中,主要将线性遗产视为一种遗产类型,强调遗产属性与目标属性。但在后面越来越多研究的讨论中,线性遗产除了作为一种特殊文化遗产类型外,还延伸出作为一种区域发展理念的概念内涵,强调遗产保护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紧密关联性,是一个以遗产廊道和文化线路为主的概念群[2]。
当前,线性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创新性理念,是一个统摄性概念,以文化线路与遗产廊道为核心框架,具有作为一种遗产类型、一种遗产保护理念和方法、一种遗产旅游发展理念和方法三个层面的含义。所以,我们对线性遗产的“线性”的理解不能局限为空间形态带状、线状、链状,更应该从寻找特定的纽带或主线将大尺度跨区域范围内分散的有形与无形、自然与文化遗产连接起来以实现整体保护和完整传承。
● 如何传承线性遗产价值:基于长城博物馆价值传播的视角
近年,随着长城遗产工作重点从保护转向保护利用传承,长城博物馆的价值传播功能越来越重要。面对规模宏大、价值丰富的长城线性文化遗产,博物馆作为遗产价值传播的重要场所和媒介,以及最权威的遗产价值传播者,如何全面、准确地向公众传递长城的整体遗产价值,以增进公众的价值认同、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成为新时期长城博物馆工作的核心议题。
自1986年天津黄崖关长城博物馆建立以来,嘉峪关、山海关、八达岭等长城遗产地的博物馆也陆续在90年代初期建设完成。据《中国长城保护报告》,我国长城专题博物馆和陈列馆在2016年有8家,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中国已建成的长城专题与非专题博物馆约有27家,主要分布在甘肃、宁夏、河北与北京四个区域。近年来,长城博物馆的建设与改造持续进行。随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深入推进,长城遗产旅游地不仅掀起了博物馆改造热潮(如八达岭中国长城博物馆的改造升级要在2023年完成),也掀起了长城博物馆新建的热潮(如正在建设的金山岭自然博物馆、山海关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但在长城博物馆如火如荼的建设过程中,关于长城博物馆价值传播的研究长期滞后,目前还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博物馆价值传播研究成果,也不能满足长城整体价值传播的需要。所以,如何促进博物馆全面、系统传播与传承长城文化遗产整体价值成为当下与未来长城研究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为了回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解决“长城的整体遗产价值是什么”的问题。通过梳理国内外专家学者及相关遗产公约政策文件关于文化遗产价值的看法,可以发现文化遗产价值认知是很多元复杂,既包括有形与无形价值、内在与外在价值、核心与衍生价值等多种二元对立的价值类型,也有历史、艺术、科学、文化、情感、经济、等多元的价值细分类型。通过语义网络分析,识别出历史价值、美学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是文化遗产价值的核心内涵。通过梳理专家学者、国内政策报告及规划文本关于长城文化遗产价值的看法,可以发现长城遗产价值内涵也具有多元性,不仅有传统的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认知,也延伸出很多美学价值、景观价值、旅游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新看法。正是因为,大家对长城遗产价值认知的不同看法,让我们长期以来难以形成共识,建立统一的长城整体价值认知体系。
▲多元的长城遗产价值认知
来源:周小凤绘制
2018年以来,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长城保护与开放利用》课题研究项目支持下,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张朝枝教授主持的遗产旅游团队考察了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形态、不同时期的长城遗产地,通过问卷、访谈和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游客、经营者、管理者、社区居民、专家学者等不同群体对长城遗产价值的看法。通过将不同群体对长城遗产价值的看法与已有的长城遗产价值文本进行语义网络分析,识别出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精神价值是长城遗产价值的核心内涵。结合宏观的文化遗产价值认知框架与具体的长城遗产价值核心内涵,并参考《巴拉宪章》中的“科学—历史—美学—精神—社会”五大价值维度,进一步提出一个较为统一的长城整体价值认知框架,具体包含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美学价值、精神价值、社会价值五大维度,其中社会价值可以细分为社会文化价值与社会经济价值。
▲ 长城整体遗产价值认知框架
来源:周小凤, 张朝枝. 长城文化遗产价值的量表开发与维度结构[J]. 中国文化遗产, 2020, (6): 4-14
以上是从长城博物馆视角回应线性遗产价值传承问题的一个观点:即建立能够指导线性遗产整体价值传播的统一认知框架。
丝绸之路的遗产价值理解
王韶菡:
我今天想要讨论的是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特殊学术价值,即它是如何启发我们重新审视跨国系列遗产的内涵阐释工作的。
Tim Winter在2015年发表的《Heritage Diplomacy》一文在跨文化视角下针对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了跨学科讨论,认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地缘文化属性在调节不同地区、国家的交流合作上,有着尚未发掘的潜力。赵云与燕海鸣在《海上丝绸之路:一个文化遗产概念的知识生产》一文中对“海上丝绸之路”进行再定义,指出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重新审视系列遗产沿线国家在遗产内涵界定中的话语权问题。
丝绸之路不是单纯一个线性遗产,是多个线性遗产的集合,一个道路系统,这一点直接反映在“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的世界遗产名称上。在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对于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研究也已经进入了更为宏大的议题。二十世纪末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坚持认为,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历史文化联系和跨文化交流需要更多的国际关注。UNESCO在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始终贯彻要实现跨国协调管理的观念。这是一种极为理想的愿景,“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在申遗过程中和申遗完成之后的跨国协调管理状态展示出实现这种愿景将面临诸多挑战。Adie等人在观察分析了世界遗产“阿尔卑斯地区史前湖岸木桩建筑”后提出,国家间政策环境的差异使得系列跨境遗产的超国家管理成为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而这会对系列跨国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和旅游规划施加负向的多米诺效应[3]。
● 丝绸之路内涵阐释的方法论问题
我的博士导师,伦敦大学学院教授Tim Williams,受UNESCO及ICOMOS所托,在申遗项目开始之初对丝绸之路上的道路进行了主题研究。他的著作《丝绸之路:ICOMOS主题研究》后来也为“丝绸之路系列跨境申遗项目”中遗产地的组合、实际申遗方式等技术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但这次研究并没有解决丝绸之路内涵阐释的问题,而是把它留给了各申遗参与国。
通过梳理申遗文本可见,由各国单独撰写的丝绸之路阐释文本体现出了鲜明的国家属性,例如中国给出的阐释直接使用了《中国大百科全书》及《史记》等史料中对整个丝绸之路的记载,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尤其使用了“西域”、“大宛(费尔干纳盆地)”等古地名来表现今中亚地区或其内的某一具体地点。吉尔吉斯斯坦提供的阐释文本则以本国遗产地为中心,使用的是今中亚地名的英文写法来表示这些地区是如何参与丝绸之路上的贸易活动的。
这里所提到的例子看似是一种简单的地理名词选取上的分歧,但其背后所显示出的却是我们在跨国文化合作中对“本土文化”特定的价值趋向和历史观念的坚持,这会进一步强化中国与中亚国家进行国际合作中“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分立,也是导致“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申遗文本中出现阐释分歧的根本原因。
在最近的研究中,有学者提出文化间性可以作为推进丝绸之路相关国家文化合作的逻辑起点,通过串联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文化记忆,以“审美创新”的形式,实现现代认同与跨域认同的形成[4]。文化间性的意义在于,跳出了一直以来认为“丝绸之路”是沿线国家“共同记忆”的思维定式。然而,文化间性的认识逻辑虽然看到了文化间的“杂合性”,仍然没有跳出“本土文化”与“他者文化”的分立视角。丝绸之路叙事差异的产生,正源于不同阐释方对“自我”与“他者”的区分与强调。
丝绸之路本身就是由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地区共同参与构建的,是异质文化交流互通的产物[5],这使得跨文化和文化多样性成为其不变的历史特性。同时,丝绸之路所代表的历史是真实发生过的,而这一个概念却是被建构起来的。在相关国家地区的历史典籍中,记载了与周边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从未出现过以“丝绸之路”定名的通道。受所属国家、地区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影响,同一地名在不同国家会被冠以不同的称呼,同一段历史片段在不同的国家角度下也会变成几个截然不同的故事[6]。
在申遗成功之后,各国共同目标的达成使得之前形成的关于“丝绸之路”内涵的阐释共识失去了支撑,这也造成了各遗产点虽然贴上了“丝绸之路遗产”的标签,但仍旧延续了申遗之前零散的生存状态。在UNESCO的计划中,希望以申遗为起点,建立起一个国际共有的“丝绸之路”品牌,通过重启文明间对话,发掘新的合作机遇。但“自我”与“他者”的固有文化观念使得“丝绸之路”相关国际文化合作被各国当作是可以凸显“本国品牌”的重要机会[7]。
● 跨文化主义:丝绸之路公共文化空间的逻辑基础
围绕“丝绸之路系列跨国文化遗产”进行跨境合作首先要找到各国历史记忆之间的共性,在共性之上展现不同地区的文化特质。文化间性的理论并未脱离赫尔德式的文化整体论,隐含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界限。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以文化间性的理论对丝绸之路的内涵进行再定义,依旧无法打破国家间固有的文化归属逻辑。
德国后现代哲学家韦尔施在二十世纪末提出了“跨文化”的概念,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当代人的文化生活显出了鲜明的跨文化属性,“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复存在[8]。从历史背景上看,丝绸之路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早期全球化,相关地区的个人与社会随丝绸之路上不断发生的交流活动,长期生活在跨文化的氛围之中,多元的文化身份成为丝绸之路先民共享的特质。因此,“丝绸之路”的内涵指向的是相关国家的文化记忆合集,“跨文化”是这些记忆共享的主题。寻找丝绸之路相关国家间文化记忆的共性,就是在重现文化间的联系,这也就要求我们需要在尊重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地理空间内,达成记忆的拼凑与融合,最终搭建起一个属于沿线国家的“丝绸之路公共文化空间”。
总的来说,以跨文化主义的视角重新审视丝绸之路的文化内涵,是用网织而非珠串的形式理清相关地区在互通中发生的文化交融与相互作用关系。各区域间存在着的,或强或弱的文化关系,是丝绸之路存在的根本证据,也是促成“丝绸之路公共文化空间”的关键所在。
▲文化间性理论与跨文化主义对比
来源:王韶菡绘制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的旅游利用
徐袅:
● 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之路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是一条从欧洲各国通向耶稣门徒圣雅各(St. James)遗骨埋葬地——位于西班牙北部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的一条宗教、文化遗产线路网络。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支线众多,其“法国之路”支线于1993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路线横跨西班牙5个自治区,是朝圣之路中最具代表性的一条。针对“法国之路”支线,我们提出了两个研究问题:朝圣之路的利用方式,以及旅游管理机构在文化遗产利用中发挥的作用。
● 文化遗产线路的利用方式:朝圣线路活用、文化符号活用、宗教仪式活用
在线路活用的部分,旅游管理机构最大程度保留了遗产客体的原真性。如目前法国之路线路参考了中世纪第一本朝圣者指南《加里斯都抄本》。另一方面,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管理机构也为遗产参与主体营造“原真性”体验。朝圣之路整个徒步道路保了持原的始泥土小道,没有进行现代化路面修缮和扩张。不仅如此,游客在徒步中不会见到过多现代化商铺。大部分法国之路沿线商铺主要集中在朝圣之路途径的城镇,这虽然会造成游客的不便,但在访谈之中发现,这种古朴原始的道路和较少的商业活动恰好满足了游客“远离俗世”的心理需求,也是对朝圣活动“苦行”精神的延续。
▲ 公元12世纪《加里斯都抄本》
来源:ICOMOS. The Route 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 No.669[R].Spain:ICOMOS, 1992:64.
从文化符号活用来看,管理机构主要从文化符号意义的延续、传播渠道的完善以及新的传播形态出发,对符号进行活用。朝圣之路上存在许多代表性文化符号,包括“圣雅各贝”、“黄色箭头”、“鹅”、“圣十字符号”。这些文化符号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在朝圣之路的线路之中,包括朝圣之路的视觉识别系统、路标、宣传物料、旅游纪念品等。符号是文化的表征和载体,这些以路标、地面装饰、印章形式存在的文化符号是对朝圣之路文化精神的提取。不但以恰当的形式融入到朝圣之路的场景之中,也增进了朝圣者对朝圣之路文化的了解。
▲圣雅各贝的传播形态
来源:徐袅.文化符号的建构与传播——以世界文化遗产圣地亚哥朝圣之路为例[J].文化学刊,2021(01):61-65.
从“宗教仪式”的活用来看,旅游管理机构重视对传统“仪式”的创新。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是朝圣之路的宗教管理中枢,大教堂每年会通过定期举行宗教文化活动的方式传播与朝圣之路相关的宗教文化传统,普及朝圣之路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信息,同时也为朝圣者提供信仰帮助。主教座堂还主导成立朝圣者办公室,并主导开发了一套“朝圣签章系统”。每一位前往朝圣之路的旅行者都能在“朝圣者办公室”领取一本“护照”,并在沿途的旅店、餐厅、教堂打卡,获得印章。最终凭借护照获得“孔波斯特拉”证书。这套系统的灵感来源于对中世纪朝圣者路过城市、税关的签章情节。而这套系统的出现不仅能够建立与朝圣者的“互动”关系,也能调动朝圣者完成路线的积极性。
▲ 朝圣之路签章护照
来源:徐袅提供
● 旅游管理机构在利用之中发挥的作用
通过对朝圣之路的管理机构进行梳理,我们发现,朝圣之路是一个集政府机构、教会、国际性组织、个人为一体的管理系统。而不同的管理机构发挥着不同作用。比如,在对“原真性”的保护上,我们发现自治区政府起了主导作用。他们对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沿线城镇的土地扩张限制政策、以及商业开发限制政策。此外,天主教会负责把关朝圣之路宗教和文化内涵,比如定期举行传统仪式(包括朝圣者弥撒、香炉仪式等等)。学术机构也会参与对朝圣之路历史解读和把关,为朝圣旅游开发提供指导意见。
▲朝圣之路旅游管理框架
来源:徐袅、起晓然绘制
通过对朝圣之路的旅游活动研究,我们主要提出了四点与线性文化遗产利用相关的思考。1.平衡“原真性”和“商业化”的关系。在朝圣之路中我们可以看到,它的活用是以保护“原真性”为前提,而不仅仅服务于市场价值。而对于线性文化遗产来说,如何让线路在经历历史流变之后,仍然维持其最初的姿态,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2. 文化符号的应用及文化景观的再造。对于线性文化遗产来说,它的价值不仅只是集中于一个点,而是一条线。通过对文化符号的提取、意义挖掘和传播形态的完善,有助于提高旅游者对线路完整性的认知。3. 推进仪式创新,为旅游者创造深度文化体验。仪式的创新,是来源于对遗产线路自身特点和价值的挖掘。以朝圣为例,在中世纪,人们通常将这种苦行行为作为“忏悔”、“治愈疾病” 和“救赎原罪”的方法。因此,今天的朝圣之路延续了中世纪的线路长度和朝圣方法(比如徒步、骑马等),但又补充了更多适应当下的交通方式,比如说骑行。4. 重视社区参与,培养“文化自觉”的居民。我们在走访朝圣之路周边社区的时候,发现当地居民对朝圣之路的文化具有强烈的认同和归属感。旅游管理机构会提供机会,让居民和志愿者介入和参与文化创造、传播的过程。
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
韩全:
● 关于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
大运河201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共涉及8个省和直辖市,穿越了中国东部五大水系,连接着燕赵、齐鲁、两淮以及吴越文化等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线性文化遗产。根据UNESCO对中国大运河的表述,中国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时间最长,规模最大,里程最长的运河,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它是人类农业文明时期,东方水利水运工程技术的最高水平,而且还体现在历代的漕运管理文化,以及运河沿岸人民特有的生活方式当中,它很好的反映了中国古代统一互补融合的哲学思想和人类的智慧决心和勇气。[9]
● 如何对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利用
如何在保护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对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利用呢?
首先,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关于遗产原真性的问题。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是大运河沿线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据我们课题组去年近两个月的参与式观察和100余小时的访谈,我们发现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工程可分为前期规划重建和后期旅游经营阶段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发展重点和主导力量不同。
在古城重建以前,台儿庄是一个边缘化的没落村镇,古城原址也已经准备规划开发房地产项目,文化遗产承载的漕运记忆只有少数年纪稍大的老人还有些许印象。经过考察,枣庄市政府决定对台儿庄古城进行复原重建,于是领导当地5家国有煤炭企业合资,开发建设台儿庄古城。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展现出了政府主导的优势,比如出于城市发展战略转型、历史文化延续等方面考虑,完整地保存运河遗产,最大限度还原了古城历史风貌。
▲ 重建后的台儿庄古城
来源:http://www.cctvmlgx.com/xinwenzixun/2017/0410/1709.html
2010年5月主体建设工作告于段落后,台儿庄发展重心转移到文化发掘与旅游利用上,政府主导力量逐步弱化,主要承担运河遗产保护者与旅游经营监督者的角色。景区经营与管理工作交由台儿庄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同时,本地人也参与到景区经营中,如在景区租商铺卖特产或表演非遗民俗,很好地保护并展示了运河沿岸会馆文化、商帮文化和市井文化。游客也通过参观码头、驿站船闸水利设施等,以及参与夜游台儿庄、船妹子摇橹船这样的体验活动增加对运河遗产和运河文化的认识、理解与欣赏。这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使运河遗产活了起来,持续地为当地带来旅游收入,为遗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但是,这两个阶段也存在一些争议。第一阶段的争议在于新建古城是否能保护运河遗产的原真性,以及未来居民是否能收到古城的经济收益。由于当地政府严格秉持“留古、复古、扬古、用古”的重建理念,所以这一矛盾并不突出。第二阶段利益相关者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引发了许多矛盾。首先,由于在台儿庄古城的重建过程中,本地人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因此经政府主导建设出的古城,与居民熟知的日常有一定差距。其次,管理者对于运河文化挖掘不足,而且经营者对于运河文化的认知存在局限,导致较难达到原本期望的传播遗产价值的目标。在以上两种矛盾共同作用下很容易让那些真正具有原真性的“活遗产”以非正式的方式隐藏在不被关注的地方,造成文化遗产本体、文化遗产阐释者和接收者的分裂,使公众与遗产的时空对话难以实现,遗产保护和旅游利用难以持续。
▲台儿庄古城旅游地方营造模式
来源:韩全提供(课题组绘制)
另一方面,线性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之和”,因此完整性理念至关重要。管理者在将运河遗产展示给公众之前需要从一个整体的宏观角度对大运河文化旅游进行一个品牌形象的塑造。即,既要有反映运河遗产价值的整体品牌,也要有能够反映地方不同的运河文化和市井文化的区域品牌,这样才能增加形象趋同型目的地的品牌形象差异性。如果没有从宏观视角进行品牌体系规划的话,地方就会自发地去进行品牌定位,这就很容易造成同质化,并且难以反映运河遗产的“完整性”。
线性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就是在原真性、完整性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教育、旅游等方式将遗产展示给公众,增强游客的地方感,实现遗产的活态保护。但是在这过程中确实会遇到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遗产阐释话语权不平等和遗产阐释不足等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来讨论。
以上发言内容于2022年3月18日修回
-完-
李光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主任助理
王思渝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理教授
段牛斗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讲师
解立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研究员
张力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
杜林东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
朴俐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项目专员
王韶菡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研究院),博士后
韩全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孙小鹏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沈睿文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周小凤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巴黎一大(先贤祠—索邦大学)旅游高等教育与研究学院,访问学者
孙静 泉州师范学院中国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教授
燕海鸣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
傅舒兰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
徐袅 四川传媒学院,讲师
周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韵潇 伦敦大学学院考古系,博士研究生
王少琛 伦敦大学学院考古系,博士研究生
本文编排版权归“北京大学文化遗产研究”所有。
所有发言内容为发言者本人提供,版权归发言者所有。